2021/07/06 编辑:汇智英财
返回列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
第四三四号
根据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地方专利商标业务窗口名称 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业务“一窗通办”的通知》(国知发运字〔2020〕36号)要求,辽宁、广西、青海三地积极整合优化专利商标窗口服务资源,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受理“一窗通办”。经研究,同意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、广西业务受理窗口和青海业务受理窗口,现予公告窗口信息(详见附件)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
2021年7月2日
下载地址: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、广西、青海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.xlsx
辽宁
拟采用名称: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
邮政编码:110000
对外电话:024-86913165
对外传真:024-86912545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新乐支行
户名: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
账号:06140101040009026-01(已启用)
广西
拟采用名称: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
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
邮政编码:530022
对外电话:0771-2613480 0771-5531103
对外传真:0771-2814004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南宁分行
户名: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
账号:618457505176 (2021年7月12日启用)
青海
拟采用名称: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
地址: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(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)
邮政编码:810000
对外电话:0971-5115078 0971-5115610
对外传真:0971-5115078 0971-5115610
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西宁分行
户名: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西宁代办处
账号:972900154610919(已启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