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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注销 141 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(第 441 号)

2021/07/21     编辑:汇智英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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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知识产权局

第四四一号

根据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 理办法(试行)》,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,并经国家知识产 权局审查,因营业执照被吊销等情形,决定注销安溪县城厢侯山 茶叶有限公司等 141 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。

特此公告。 

附件:公告 第四四一号 关于注销安溪县城厢侯山茶叶有限公司等141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.pdf


国家知识产权局

2021 年 7 月 19 日

(图片仅展示35家,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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